明山区落实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办案补贴
从今年9月份开始,明山区基层纪委、纪工委、纪检组都领到了纪检监察干部办案补贴。这是我区贯彻落实人社部《关于调整纪检监察办案人员补贴标准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19号)文件精神的具体体现,也成为我区纪检监察工作中的一个亮点。
近年来,明山区对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给予了格外的关心,不仅在干部的交流和提拔上给予了很大的倾斜,并且选拔业务过硬、理论素质强的干部充实到纪检监察干部中,同时把优秀纪检监察干部提拔到重要领导岗位。按照中央纪委关于“三转”的要求以及2013年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对明山区在加强基层纪检组织建设方面提出的意见,加强基层纪检工作力度,聚焦中心任务,坚守责任担当,把力量集中到监督、执纪、问责的主业上来。为此区纪委主要领导非常重视,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当中,积极为基层排忧解难,与区委、区政府及相关部门沟通协调,申请资金。目前,基层纪委、纪工委、纪检组的纪检监察干部办案津贴已全部兑现落实。
该项政策的全面落实,从侧面反映了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区纪委对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关心,同时对全区纪检监察干部也提出的要求,珍惜岗位、努力工作,为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再上新台阶贡献更大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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