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sqrmzf-2026-00041 发布机构: 明山区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明山区水利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主题分类: 明山区政府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6-01-17 成文日期: 2026-01-17
废止日期: 文 号:
关键词:

明山区水利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17 14:33:07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明山区水利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密结合水利工作任务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上级工作要求,不断推行政务信息公开,规范政务信息公开管理,提高政务信息公开水平。

(一) 主动公开情况

    水利局通过官方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并及时发布、解读重要涉水政策措施。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水利局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确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为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水利局强化了组织领导,明确了工作责任,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高质量、高标准、严要求地进行,确保内容合法、合规有效有序推进。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积极抓好网络安全运行情况,接受群众监督,回应社会关切。

(五)监督保障情况

水利局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各业务室分工落实,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层层抓落实”的责任链条。严格执行“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流程,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7.6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1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制度执行“最后一公里”不到位,将“政务公开”简单理解为“网站公开”,对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法定环节“选择性落实”,存在认识不足,更新不及时等问题;二是未配备专职公开工作人员,岗位流动性大,专业化、理论化水平不高。

改进情况:一是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形式和内容,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以及平台建设等工作。二是加强政务公开人员的考核工作,提高政务公开的业务能力和理论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明山区水利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1.水工程建设管理提质增效。2025年,明山区精准谋划河道治理、水毁修复、水环境治理等各类水利相关项目50个,成功争取中央预算内、水利发展资金等上级专项资金9402.44万元。重点实施侵蚀沟综合治理、山洪沟防洪治理、农村供水改造等30个项目,完成总投资4350万元(其中上级专项投资3167万元、区本级投资1183万元)。

2.深化河湖长制,河湖管理保护效能提升。三级河长体系有效运行,全年累计巡河2000余次,发现并处理各类河湖问题82处。持续开展"清四乱"行动,出动人员400余人次,机械180台次,清理河道垃圾8000余立方米。河长公示牌二维码信息化建设工作按计划推进,预计9月底前实现全区河流全覆盖,进一步提升河湖管理信息化、智能化水平。

3.筑牢防御屏障,水旱灾害应对有力有序。全面落实防汛五级包保责任制,明确水库、河道、城市防汛等11类防汛抗旱责任人239人,将责任体系延伸至村(居)民小组。深入开展汛前隐患排查3次,排查整治隐患268处,完成对桥梁涵洞、景区民宿等重点部位的排查。

4.强化行业监管,各项工作统筹推进。加强农村饮水安全监管,继续配合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检查,依法督促生产建设单位编报水土保持方案,累计收取水土保持补偿费23.31万元。严守安全生产底线,加强重点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大日常河道巡查力度,严防各类涉水安全事件发生。

5.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宣教工作力度,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力做好各项安全生产稳定工作,并结合我局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加强水面、冰面、在建水利工程、防洪安全、车辆安全、公共安全等各方面管理,全面开展对水库、河道、建设工程等方面的安全检查及日常管理工作,做到防患于未然,对可能发生的隐患的河段进行重点排查,避免发生涉水安全事件的发生,防止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

6. 政务公开创新举措及取得实效。水利局始终坚持“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于监督”的原则,在公开基本内容的基础上,重点公开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以及群众最关心、社会最敏感、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问题。同时通过宣传、走村入户等形式,向企业、群众等服务对象,宣传我局相关政策,公布举报电话等,广泛征求群众对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