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sqrmzf-2026-00037 发布机构: 明山区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明山区司法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主题分类: 明山区政府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6-01-17 成文日期: 2026-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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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山区司法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17 14:17:50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明山区司法局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及省、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围绕司法行政核心职能,持续健全公开机制、拓宽公开渠道、优化公开内容,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为社会公众提供高效、便捷的信息服务。

(一)主动公开情况

聚焦法治宣传、法律服务、行政执法监督、社区矫正等重点工作,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主动公开信息。各类政府信息截止2025年12月31日,区司法局主动公开、发布各类信息90条,其中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4条,“本溪明山普法”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65条,“明山司法”抖音号发布信息2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区司法局2025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核机制,明确信息公开范围、审核流程和责任主体,对拟公开信息进行层层把关,确保公开内容准确、合规。对工作动态等各类信息进行分类归档,实现信息管理系统化、规范化,全年未发生信息泄露等问题。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们积极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通过网站、移动端等多渠道,提供便捷的政府信息获取途径。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成立由局长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工作,明确各科室职责分工。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对公开不及时、内容不规范等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组织工作人员参加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2次,提升业务能力和专业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 公开内容深度不足,部分政策解读较为简略,缺乏通俗化、场景化解读;

2. 公开渠道联动性不强,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信息更新频次存在差异,未形成统一发布节奏;

3. 业务能力有待提升,部分工作人员对《条例》理解不够深入,办理依申请公开的精准度需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情况

1. 深化公开内容,聚焦群众关切的法治服务、行政执法等重点领域,增加政策解读的案例分析和图文解读;

2. 优化平台建设,建立信息发布联动机制,明确各平台更新时限,实现门户网站与微信公众号信息同步发布、互为补充,提升信息传播效率;

3. 强化能力建设,通过专题培训、案例研讨等方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邀请专家进行指导,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素养和办理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明山区司法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重大舆情事件。同时,严格按照《条例》要求,未存在其他需要特殊说明的事项。下一步,将持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升公开质量和服务水平,为建设法治明山、阳光政府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