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msqrmzf-2026-00442 | 发布机构: | 明山区人民政府 |
| 信息名称: | 明山区民政局关于公开老年消费券 工作监督举报电话的公告 | 主题分类: | 养老服务通用政策 |
| 发布日期: | 2026-09-14 | 成文日期: | 2026-09-14 |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 关键词: | |||
明山区民政局关于公开老年消费券 工作监督举报电话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老年消费券评估、服务、核销全流程管理,严肃整治老年消费券服务领域不正之风,坚决杜绝服务机构存在虚假评估、虚假服务、虚增核销、套取资金、违规抵扣、服务缩水等违规违纪行为,切实保障广大老年人合法权益,提升养老服务公信力,现面向社会公开监督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一、举报受理范围
群众可实名或匿名举报老年消费券工作中存在的各类违规问题,主要包括:
1. 虚假评估:服务机构未实地入户、未据实评估,虚构老年人服务需求、伪造评估材料、随意拔高或降低评估等级等行为;
2. 虚假服务:未按协议标准提供服务、少服务、漏服务、代打卡、凑时长、虚构服务台账、服务记录造假等“只核销、不服务”“多核销、少服务”问题;
3. 违规核销:擅自违规核销老年消费券、重复核销、虚假核销、超范围核销,变相套取、截留、挤占补贴资金等行为;
4. 服务乱象:服务机构态度敷衍、推诿拒服、变相收费、强制捆绑消费、服务质量不达标等侵害老年人权益问题;
5. 履职不规范:工作人员履职不力、审核不严、监管缺位、徇私舞弊、优亲厚友等违规违纪问题;
6. 违规转包外包:服务机构擅自将准入养老服务项目转包、分包、委托无资质第三方人员开展服务,转借、出让服务准入资格的行为;
7. 违规代签代用:机构及工作人员私自替老年人代领、代签、代确认消费券服务,诱导、强迫老年人刷券消费的违规行为;
8. 数据台账造假:刻意篡改服务系统数据、补录虚假服务台账、篡改服务时长、私自修改核销信息、弄虚作假规避监管的行为;
9. 违规牟利收费:在免费服务项目外捆绑推销产品、增值服务,借机变相加价收费、违规牟利的行为;
10. 服务作风及安全问题:服务过程中态度恶劣、言语粗暴、怠慢服务对象,服务操作不规范、存在安全隐患,引发老年群众投诉纠纷的问题。
二、监督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44849041
受理单位:明山区民政局
三、举报须知
1. 提倡实名举报,举报人应对所反映问题的真实性负责,如实提供违规机构、具体时间、地点、事实经过及相关佐证材料,以便快速核查处置;
2. 严禁捏造、歪曲事实、恶意诬告陷害,对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3. 我局将严格保密举报人个人信息,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四、工作承诺
我局将对收到的群众举报线索逐一登记、分类核查、闭环处置,坚持发现一起、核查一起、整改一起、追责一起,对查实的违规机构坚决依法依规约谈、通报、限期整改、扣减费用、暂停服务、取消准入资格,涉嫌违法违纪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持续规范老年消费券服务市场秩序,切实守护老年人民生福祉。
特此公告。
明山区民政局
2026年9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