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msqrmzf-2026-00241 | 发布机构: | 明山区人民政府 |
| 信息名称: | 明山区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消费补贴机构自愿参与工作的公告 | 主题分类: | 养老服务通用政策 |
| 发布日期: | 2026-01-12 | 成文日期: | 2026-01-12 |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 关键词: | |||
明山区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消费补贴机构自愿参与工作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的通知》(民发〔2025〕37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我区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工作,进一步提振养老服务消费市场活力,现就组织开展明山区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消费补贴机构自愿参与报名工作,公告如下:
一、居家社区养老服务
主要涵盖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急、助医服务,以及康复护理、日间托养等服务内容。
二、机构养老服务
分为两类服务形式,一是长期服务,即入住机构时间在30天以上的养老服务;二是短期服务,也就是“喘息服务”,指入住机构时间在30天以内的养老服务。
请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积极自愿参与报名,相关事宜可通过以下方式咨询。
联系人:高*徽
联系电话:44849041
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