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sqrmzf-2023-00805 发布机构: 明山区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明山区创建文明城市落实“门前五包” 责任制工作方案 主题分类: 本明政办发
发布日期: 2023-09-04 成文日期: 2023-09-04
废止日期: 文 号: 本明政办发〔2023〕13号
关键词:

明山区创建文明城市落实“门前五包” 责任制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3-09-04 09:57:45 【字体:


本明政办发〔2023〕13号

明山区创建文明城市落实“门前包”责任制工作方案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相关部门: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明山区创建文明城市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明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4日



明山区创建文明城市落实“门前包”责任制工作方案

为加强明山区市容市貌管理工作,有效提升我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水平,提高全社会自律意识,根据《本溪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本溪市“门前五包”责任制管理办法》《明山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本溪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明山区创建全省文明城区的总体目标,以打造活力、实力、美丽、绿色、幸福“五个新明山”建设,推进城乡环境面貌、社会公共秩序、公共服务水平和群众生活质量不断改善的原则,加大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力度,规范、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有效提升城市形象和品位。

二、目标任务

明山区范围内党政机关、社会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含合资、外资、私营企业)、个体工商业户(以下简称责任单位)严格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解决目前辖区部分点位仍然存在的环境卫生“脏、乱、差”、店外摆卖、占道经营、门前立面、墙面污垢破损、冬季除雪除冰等问题,提高明山区城区环境卫生和市容市貌水平,为跻身全省文明城区序列、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供坚实保障。

三、具体内容

明山区范围内党政机关、社会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小区、责任单位要包环境卫生、包绿化美化、包市容秩序、包立面整治、包除冰除雪。重点对责任区范围内的乱倒垃圾、乱堆杂物、乱搭乱建、乱停车、乱张贴、乱涂写、破坏门前绿化、违章占道等违法违章行为进行自我约束,做到门前环境卫生清洁,车辆有序停放,卫生设施齐全,单位的工作区、生活区清洁卫生,卫生包干责任明确,标志明显,道路硬化好,无散露垃圾、无杂物堆放、无蚊蝇孳生地、无散养家禽家畜、无违章养犬、无污水溢流、无违章建筑、无种植农作物、无篱笆亭棚,路面平整、无坑洼、无破损,下水道通畅,窖井盖齐全,绿化带无垃圾积存,保持建筑物外观完好,墙面立体整洁美观,制止破坏建筑物立面整洁,门前冰雪按照冬季除运雪规定,及时有效清除。

四、责任分工

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分工负责、共同参与”的工作原则,落实辖区“门前五包”责任制工作,在区政府领导下,由住建局、综合执法大队、市场局、公安局、街道办事处、社区形成“六位一体”监管模式,共同做好“门前五包”管理工作。

(一)住建部门要依据工作职责做好对责任单位的市容秩序、环境卫生、绿化美化的指导、监督工作,同时协调好市政设施管理部门做好对市政公用设施的管理和维护,保持各类市政公用设施完好无损及时更换。

(二)综合执法部门要按照《本溪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本溪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实施处罚条例》等有关规定,对马路市场、占道经营、店外乱摆卖、乱堆放等行为进行清理和处罚。罚款应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罚没票据,罚款一律足额上缴同级财政部门。

(三)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督促责任单位诚信经营、守法经营、文明经营,切实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广告法》等法律法规开展经营活动,对于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经营行为,市场局将按照相关法律条文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四)公安机关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对妨碍“门前五包”管理人员执行公务,无理取闹等构成犯罪的,对谩骂、殴打公务人员等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卫健部门对沿街商铺的工作人员存在的健康证缺失、经营环境卫生不符合国家标准等相关问题进行处罚。

(六)各街道办事处、社区负责辖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沿街商户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的日常监管、政策宣传及“门前五包”责任书的签订工作。

为加快推进明山区“门前五包”责任制落实,加强组织领导,特成立明山区“门前五包”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周大庆 区长

副组长:赵庆凯 副区长

成 员:张广福 明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张建军 明山公安分局副局长

侯立新 明山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宋 磊 明山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王 刚 明山区综合执法大队队长

丛 宇 明山区财政局局长

张修宗 明山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周 斌 北地街道办事处主任

郑天勋 新明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玉国 明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高 成 高峪街道办事处主任

赵大勇 高台子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生雨 卧龙街道办事处主任

崔己龙 牛心台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明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张广福同志担任。

领导小组下设明山区“门前五包”整治工作执法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刘小川 明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副组长:张学军 明山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张建军 明山公安分局副局长

孙默涵 明山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赵晓甦 明山区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

1.制定下发《明山区创建文明城市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工作方案》,对工作进行总体部署,并做好前期的准备工作。

2.区委宣传部、各部门、各街道和社区做好宣传工作,并利用好微信、抖音、沿街LED电子屏、社区宣传栏等多种形式,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

3.各街道办事处、各社区积极与相关责任单位签订“门前五包”责任书,并规范统一指定位置粘贴,对拒不配合的单位及时通报整治工作执法小组予以处罚。

(二)具体实施

建立日常管理机制,各街道办事处、社区负责辖区内“门前五包”的日常监管;住建、综合执法、市场监管、公安、卫健等部门按照责任分工,对巡查发现以及办事处、社区上报的“门前五包”管理违规行为进行整治和处罚;区创城办对“门前五包”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定期通报督查结果。区委宣传部对实施“门前五包”责任制内容进行宣传,对实施过程中的典型事件进行曝光,引导和鼓励公众共同参与。

(三)开展评比

建立日常检查、抽查与季度评选相结合的常态化评比机制,每年评选一次,实施动态评选。各评选出100个最佳文明单位、最佳文明商户、落实“门前五包”责任贡献较大的个人。并设立专项奖励金,最佳文明单位给予每户200元资金奖励,最佳文明商户给予每个单位500元的奖励,成绩突出的个人给与每人200元的奖励。评选标准附后。奖励由区财政安排落实。

六、工作要求

(一)建立联动机制,强化责任落实。

各部门、各街道及社区要高度重视,按照职责分工,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建立联动机制,全力配合做好“门前五包”责任制落实工作。一是逐街、逐户做好“门前五包”责任书签订工作。二是采取日常管理与定期检查相结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沟通和处理。

(二)建立考评机制,强化监督管理。

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和考评机制,通过抽查、督查和评比的形式,推动“门前五包”责任制落实工作有效开展。

(三)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文明意识。

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发挥舆论监督和典型宣传作用,强化经营者的公共道德意识和依法经营、文明经商的理念。

附件:1.明山区最佳文明单位、最佳文明商户、落实“门前五包”责任贡献较大的个人评选标准;

2.明山区各街道办事处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考评机制。


明山区“门前五包”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9月4日



附件1

明山区最佳文明单位、最佳文明商户、落实“门前五包”责任贡献较大的个人评选标准

明山区最佳文明单位、最佳文明商户评选采取百分制打分,环境卫生20分,绿化美化15分,市容秩序20分,立面整洁15分,清雪除冰15分,宣传配合15分。

1.环境卫生(20分):责任单位责任区内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做到地面无痰迹、烟头、纸屑、果皮等,无散落或悬挂的塑料袋等废弃物,无污水污物,室内办公物品摆放有序,擦拭干净。及时制止各类破坏环境卫生设施、工具和乱丢乱扔乱倒和随地吐痰的行为。发现一处问题扣0.1分。

2.绿化美化(15分):协助市政设施管理机构管护绿化、树木花草,维护绿化设施,做到绿地内无废弃物、树木上无栓、钉、刻、划。制止攀登和践踏花草树木的行为。发现一处问题扣0.1分。

3.市容秩序(20分):各责任区域内市容秩序的监管和规范整治,确保不乱堆放杂物,不摆摊设点,不越门经营,不乱摆灯箱、桌椅,不乱搭乱建,不乱停车辆,不占道经营,不损毁路面,不违规开挖,不噪声扰民,制止影响市容秩序的行为。禁止责任区内乱写、乱画、乱贴等“牛皮癣”现象。发现一处问题扣0.1分。

4.立面整洁(15分):保持建筑物外观完好,墙面立体、玻璃幕墙整洁美观,橱窗、店招、户外广告、栏杆、空调室外机等设置规范。制止破坏建筑物立面整洁美观的行为。发现一处问题扣0.1分。

5.清雪除冰(15分):及时清理责任区内的积雪残冰,防止积雪、积冰造成路滑。以雪为令,雪停即除,清雪除冰不得损坏绿化,要避免将含有雪融剂的雪堆放在绿化带边,可在责任区内适当的位置将雪打堆。清扫后的路面要保持行人、交通顺畅。发现一处问题扣0.1分。

6.宣传配合(15分):积极配合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开展相关工作,利用自身LED屏刊播门各类公益性宣传标语。拒不配合,并扰乱市容和环境卫生秩序的一次扣1分,利用自身LED屏开展宣传的加5分。

落实“门前五包”责任贡献较大的个人评选工作由各街道、各涉关部门进行推选,人员范围包括机关、办事处、社区工作人员、居民志愿者、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工作人员等。明山区“门前五包”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推选人员进行最终评选。

附件2

明山区各街道办事处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考评机制

明山区“门前五包”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采取周检查、月排名方式对各街道办事处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检查过程中按照百分制评分。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一、基础材料方面(20分)

有工作标准、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每月至少有1份工作总结,缺少一项扣2分。

二、责任状签订方面(20分)

建立“门前五包”责任状签约台账,并且有检查评比打分记录,要求签约率主干路达98%、次干路达96%,未建立台账的扣20分,没有检查评比打分记录的扣10分。签约率未达标的每项扣5分。

三、工作实效方面(60分)

1.冬季除运雪责任状签约率,冬季责任区无积雪、残冰(10分),责任区发现积雪、残冰,每次扣1分。

2.责任区内无乱堆垃圾、废物包装物、油污、污水,发现每处扣1分。

3.责任区内绿地草坪无垃圾、树上无栓绳、挂物、无钉订挂牌、无搭棚建房,发现每处扣1分。

4.责任区内无乱堆放,无门前乱搭乱建,门脸干净整洁,无乱贴乱画,发现每处扣1分。

5.对信访、民心网、百姓热线、创城热线、省、市、区政府留言信箱、督查交办等诉求问题进行及时解决和处理,不重视、不解决出现越级上访情况的每次扣5分。未按规定时间内解决的每次扣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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