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sqrmzf-2021-00300 发布机构: 明山区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本溪市明山区卧龙消防站项目 主题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21-06-15 成文日期: 2021-06-15
废止日期: 文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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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明山区卧龙消防站项目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批前公示
发布时间:2021-06-15 08:02:21 【字体:

本溪太子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局现受理“本溪市明山区卧龙消防站项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的申请。根据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本溪市明山区卧龙消防站项目  

建设单位:本溪市消防救援支队

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明山区卧龙街道办事处,规划用地面积0.43公顷,其中国有土地0.0498公顷,集体土地0.3802公顷,拟建设规模2340平方米。该项目已纳入正在报批的国土空间规划,且规划设计条件及详细规划方案已通过本溪市人民政府规划委员会审查批准,同时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

为广泛听取周边居民及利害关系人的意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建规【2013】166号)的要求,现将该项目用地预审及规划选址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 2021 年 6月15日至  2021  年 6月 23日。周边居民及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向本溪太子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我局将依法举行听证会。公示期过后,周边居民及利害关系人未提出听证申请,视为无异议。我局将按有关规定,履行该项目建设行政许可事项。

附图:《明山区卧龙消防站规划设计条件图》(控规2020-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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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24-44599506 联系人:刘先生         

       

              


 本溪太子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局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