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发布机构: 明山区人社局
信息名称: 2020年、2021年本溪市明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及进行资格审查的公告 主题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21-03-29 成文日期: 2021-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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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2021年本溪市明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及进行资格审查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3-29 15:45:21 【字体:

2020年、2021年本溪市明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工作已于3月28日结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20年、2021年本溪市明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笔试成绩由明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明山区卫生健康局根据成绩汇总分析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其中,2020年本溪市明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综合能力测试)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2020年本溪市明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基础知识)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2021年本溪市明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护理学专业知识)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1:2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各职位资格审查人选,最后一名资格审查人选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资格审查;当出现资格审查人选未达到规定比例时,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审查人选;有自愿放弃资格审查者,该职位自动从笔试成绩合格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进入资格审查人选请于2021年3月31日—4月1日(9:00-11:00,13:00-15:30),到明山区政府西楼群(辽宁省本溪市滨河北路1678号)进行资格审查(复审)。进行资格审查人选须提供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执业证书、资格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笔试准考证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有工作单位的,须工作单位提供同意报考证明。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因提供证件、信息等与招聘岗位要求条件不符而取消面试资格的,考生自负后果,由此产生的岗位空缺由报考该岗位人员按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期间须服从明山区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要求。

咨询电话:

明山区人社局:44586009    

明山区卫健局:43890577 

 

附件:

1.《2020年本溪市明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事业单位综合能力测试)笔试成绩和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2.《2020年本溪市明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卫生基础知识)笔试成绩和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3.《2021年本溪市明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护理学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和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本溪市明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29日

附件1:2020年本溪市明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事业单位综合能力测试)笔试成绩和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xls

附件2:2020年本溪市明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卫生基础知识)笔试成绩和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xls

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

附件3:2021年本溪市明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护理学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和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