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sqrmzf-2020-00521 发布机构: 明山区人民政府,明山区民政局
信息名称: 明山区民政局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传销的预防和查禁工作 主题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20-10-27 成文日期: 2020-10-27
废止日期: 文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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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山区民政局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传销的预防和查禁工作

发布时间:2020-10-27 14:41:01 【字体:

为进一步深化打击传销专项整治工作,切实维护社会安定和政治稳定,按照《本溪市2020年平安建设(综治工作)打击传销工作考核评价标准》要求,明山区民政局紧紧围绕“保发展、保民生、保 稳定”的工作大局和平安建设的目标任务,大力开展无传销创建活动,进一步健全打击传销工作的长效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一是成立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的深化“打击传销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一是做好被骗参加传销、生活无着落符合救助条件人员的救助工作;二是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传销的预防和查禁工作;三是做好社会组织管理,严防传销组织以社会组织名义活动,联合区公安局对非法社会组织予以打击;四是配合区市场局、宣传部等部门做好宣传工作,提高民政服务对象支持和参与打击传销工作的意识。

二、强化工作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要把打击传销专项整治作为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一项重要举措,置于重要位置抓好落实,要统一思想认识,增强专项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性,高标准完成专项工作任务。二是形成工作合力。要与区深化“打击传销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充分发挥民政工作职能,做好调查排查、救援救助、宣传教育等工作。三是加强作风建设。要严格工作纪律,加强纪检监督,结合机关党的建设和民政业务做好落实各项职责,防止出现重大舆情风险。

三、搞好协调配合。形成打击传销的工作合力。 指导社区居委会配合公安等部门做好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 加强对辖区内养老机构、流浪乞讨人群、留守儿童及出租房屋人口的动态管理,建立健全出租屋、 常住人口、外来人员基本信息台账,做到底数清楚、情况明了。从源头上卡住传销的软肋,使出租屋主不想租、不敢租、 不能租屋给传销人员,彻底铲除变相传销的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