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msqrmzf-2020-00323 | 发布机构: | 明山区人民政府,明山区民政局 |
信息名称: | 明山区民政局全力做好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完善工作 | 主题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0-07-09 | 成文日期: | 2020-07-09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明山区民政局全力做好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完善工作
按照辽宁省民政厅、省委组织部、省委政法委、省文明办、省司法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妇联等7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的实施意见》(辽民函〔2019〕6号)文件要求和本溪市七部门《关于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的实施意见》(本民发〔2019〕31号),要求,明山区民政局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全区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完善工作圆满完成,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奠定坚实基础。
一是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为了进一步推进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制定修订工作,先后召开三次会议安排部署工作,四次深入各街道、村和社区指导具体制定修定工作,通过先期调查,全区26个行政村中需制定村规民约1个、修订村规民约25个,55个社区中需制定居民公约33个、修订居民公约22个。
二是明确目标,序时推进。按照市民政局《关于制定修订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的通知》中的工作任务和进度安排,已按时间节点如期完成。截至目前,明山区7街道、26个村、55个社区,克服疫情对工作的影响,结合各村、社区实际,制定村规民约1个、修订村规民约25个,制定居民公约33个、修订居民公约22个,覆盖率均达到达到100%。达到辽宁省民政厅关于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制定修订全覆盖的最新要求,两约主要内容合法合规,符合有关要求。
三是依法依规,严格程序。依照宣传发动、征集民意、拟定草案、提请审核、审议表决、备案公布六个步骤制定修订程序,确保制定或修定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务实管用。
四是认真总结,推选先进。为确保按期完成阶段工作任务,及时报送制定修订工作进展情况和选送优秀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切实起到引领带动作用。
做好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修订完善工作,事关千家万户利益,事关乡村振兴大局,事关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稳定,明山区民政局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把各项工作落细落小、做深做实,确保修订完善工作任务圆满完成,为2021年村级组织换届选举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为加快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和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发展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