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sqrmzf-2020-00213 发布机构: 明山区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信息名称: 市《整改方案(本委发〔2018〕9号)》第九项整改任务结果公示 主题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20-04-23 成文日期: 2020-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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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整改方案(本委发〔2018〕9号)》第九项整改任务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0-04-23 09:00:31 【字体:

一、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

问题九:违规堆放、量大面广、脏乱恶臭的生活垃圾污染问题。

二、整改目标

群众环境权益得到重视,生活垃圾污染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三、整改措施

按照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以点带面、举一反三”要求,责任单位对照“违规堆放、量大面广、脏乱恶臭的生活垃圾污染问题,群众反映十分强烈的问题”结合实际制定整改措施。确保群众环境权益得到重视,生活垃圾污染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区住建局结合实际制定整改措施,配有卧龙垃圾中转站1个,投入资金130万元,增加采购了可卸载式垃圾车1台,垃圾压缩箱2个,3台垃圾运输车,将该中转站垃圾处理能力从40吨/日提高到120吨/日,压缩处理后的垃圾运往千金岭排放场进行无害化处理,生活垃圾污染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群众环境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此项整改任务已完成。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明山区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机构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0年4月23日至2020年4月29日

受理部门:明山区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联系电话:44599322

邮寄地址:本溪市明山区太子河新城滨河北路167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