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sqrmzf-2026-00199 发布机构: 明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信息名称: 本溪市明山区2026年1季度离校未就业 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公示 主题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26-04-01 成文日期: 2026-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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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明山区2026年1季度离校未就业 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公示

发布时间:2026-04-01 14:50:30 【字体:

根据《辽宁省公共就业主要业务经办规程(2.0版)》(辽人社〔2025〕5号)和

《转发省人社厅等三部门<关于做好2025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本人社〔202529号)文件规定,经过社区(村)初审、公示,街道复核和明山区人社局审核确定,明山区20261季度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1人,应发补贴资金1,569.24元,公示名单见附件。

补贴标准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未有企业、社会组织等签订劳动合同缴纳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就业)

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并缴纳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费的,按其缴纳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的60%给予补贴

补贴期限

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本次名单公示期为202642日至202649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向本溪市明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

举报电话:43214008

附件:2026年1季度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公示名单(1).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