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msqrmzf-2025-00399 | 发布机构: | 明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信息名称: | 关于拨付2025年第2季度公益性岗位补贴的公示 | 主题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5-08-06 | 成文日期: | 2025-08-06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关于拨付2025年第2季度公益性岗位补贴的公示
根据本财发[2003]105号文件《关于政府开发公益性岗位财政补贴的实施意见》和市财政局[2004]30号文件《关于本溪市就业服务补贴资金使用管理的意见》,关于印发辽宁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的通知(辽财社〔2019]276号),根据市局要求、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务会研究决定,发放2025年2季度公益性岗位12人所需资金96,235.92元予以发放(其中,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33,535.92元,公益性岗位补贴62,700元)。
本次名单公示期为2025年8月6日至2025年8月12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向本溪市明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
举报电话:44832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