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sqrmzf-2025-00377 发布机构: 明山区教育局
信息名称: 关于明山区2025年星级幼儿园评估定级结果公示 主题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25-07-22 成文日期: 2025-07-22
废止日期: 2025-07-22 文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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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明山区2025年星级幼儿园评估定级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5-07-22 16:52:39 【字体: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辽宁省幼儿园评估定级标准(2023年修订)》的通知要求,经幼儿园自评、自查,区专家评估组评定,本溪市明山区天蓝蓝幼儿园、本溪市明山区优宝幼儿园、本溪市明山区和平鸽幼儿园拟评定为“明山区二星级幼儿园”,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22日至7月28日。

各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在2025728前以书面方式向明山区教育局学前与高中教育办公室反映。书面材料须写明异议的详细内容和理由,个人提出异议须真实署名,明确联系方式。信函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

联系电话:024-43887112

通信地址:明山区教育局学前与高中教育办公室。(本溪市明山区滨河北路1678号  邮政编码:117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