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sqrmzf-2025-00287 发布机构: 明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信息名称: 本溪市明山区2024年4季度和2025年1季度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公示 主题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25-06-03 成文日期: 2025-06-03
废止日期: 文 号:
关键词:

本溪市明山区2024年4季度和2025年1季度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公示

发布时间:2025-06-03 09:57:22 【字体:

按照《转发省人社厅等三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本人社〔2024〕34号)文件规定,经过社区(村)初审、公示,街道复核和明山区人社局审核确定,明山区2024年4季度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2人,2025年1季度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1人,2024年4季度应发补贴资金2,940.48元,2025年1季度应发补贴资金2,087.46元,公示名单见附件。

补贴标准:

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未有企业、社会组织等签订劳动合同缴纳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并缴纳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费的,按其缴纳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的60%给予补贴。

补贴期限:

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本次名单公示期为2025年6月4日至2025年6月10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向本溪市明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

举报电话:44832155

附件:本溪市明山区2024年4季度-2025年1季度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公示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