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msqrmzf-2025-00280 | 发布机构: | 明山区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政协本溪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关于解决太子城一期南区楼顶瓦块脱落的提案》(第4196号)答复 | 主题分类: | 市政协第十四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
发布日期: | 2025-05-09 | 成文日期: | 2025-05-09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政协本溪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关于解决太子城一期南区楼顶瓦块脱落的提案》(第4196号)答复
孟庆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太子城一期南区楼顶瓦块脱落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明山区住建局物业办收到提案后迅速联系涉关物业公司,经了解,确实如委员所述,楼顶瓦块脱落严重的情况,安全隐患较大,需全面维修。经过核算,该维修工程规模大,费用高。根据相关规定,大额维修费需使用物业维修基金,维修项目须符合基金使用范围,并获得足够业主同意。为此,物业公司已初步与业主委员会沟通,业主委员会原则上同意使用维修基金。
目前,物业公司正准备申请维修基金所需材料,如维修计划、预算和方案。将按流程提交申请,经现场勘查和市级审核后,维修款项才能下发。
明山区会持续跟踪督办此事,督促物业公司尽快完善申请材料,尽早报市级审核,并配合好物业公司开展维修工作,我们也会组织属地街道和社区安排人员设立警示标语和警戒线,提醒居民注意出行安全,保障居民的居住安全与生活质量。
本溪市明山区人民政府
2025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