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msqrmzf-2025-00279 | 发布机构: | 明山区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治理唐家路等临街门市商家私自“圈地”占用公共道路资源的建议》(第4134号)答复 | 主题分类: | 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
发布日期: | 2025-04-28 | 成文日期: | 2025-04-28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本溪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治理唐家路等临街门市商家私自“圈地”占用公共道路资源的建议》(第4134号)答复
孙胜利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治理唐家路等临街门市商家私自“圈地”占用公共道路资源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唐家路是城市严管路段,其停车秩序备受社会关注,近期明山交警大队采取强有力措施,强化唐家路停车秩序管理,严厉处罚不按规定停车的违法行为,取得了一定成效。目前,唐家路临街门市前已安装抓拍摄像头,但部分车辆为躲避拍摄,横向停车,导致马路两侧停车秩序混乱,经过交警大队的实地调查发现,两侧停放的车辆中有很多二手车辆(手续齐全),交警大队无法对此类车辆采取措施。
下一步,明山区将认真听取代表建议。一是组织相关部门完善巡查执法机制,通过日常巡逻与定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该路段加强日常巡查,开展常态化管理。对用杂物私占公共停车位、安装地锁等现象保持“零容忍”态度,积极联合静态大队对违规占道行为进行管控、清理和整治。二是组织区执法大队、区交警大队通过上门走访宣传,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力度,定期到周边商铺通过发放宣传手册,开展“马路课堂”等形式进行宣传,普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居民文明停车意识,规范停车行为。使周边商户深入了解城市管理法规和市容环境管理要求,规范经营行为,拆除圈占地,还路于民。三是邀请专家到唐家路段考察论证后,向市交警支队申请增设抓拍摄像头,并增派执法人员,实施错时执法、联合执法、日常巡查相结合的管理模式,还居民一个整洁有序的道路。对自行整改不规范的商户开展常态化集中整治,督促拆除圈占地设施,不断巩固整治成果。对于一些占道车辆,联合开展清理整治行动,强化综合治理长效管控,有效遏制马路占道经营等问题行为反弹。
本溪市明山区人民政府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