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msqrmzf-2025-00276 | 发布机构: | 明山区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道路权属确定的建议》(第4102号)答复 | 主题分类: | 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
发布日期: | 2025-04-28 | 成文日期: | 2025-04-28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本溪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道路权属确定的建议》(第4102号)答复
才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道路权属确定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明山区高度重视市容市貌管理工作,您所反映的道路权属确定工作由市住建局牵头负责,相关行政权力暂未下放到县区,明山区无道路权属确定等相关工作职能。涉关道路方面的工作,明山区住建局负责督促供销环境做好道路清扫保洁工作、部分公共绿地卫生清理及绿化管护工作,日常工作中若发现市政道路及设施存在破损情况,将第一时间上报市住建局市政设施所配合维护。
下一步,明山区将加强对乡村支路的排查管理,严格规范交通秩序,积极协调交警及市住建局加强对明山区城市支路的管护,为城市道路建设和管理提供有力保障。同时,认真配合市住建局,落实好明山区道路权属确定的相关辅助工作,确保明山区市容市貌有更好改观。
本溪市明山区人民政府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