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sqrmzf-2025-00273 发布机构: 明山区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本溪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加快办理山水人家D、E两区居民房产证的建议》(第4185号)答复 主题分类: 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发布日期: 2025-04-28 成文日期: 2025-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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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加快办理山水人家D、E两区居民房产证的建议》(第4185号)答复

发布时间:2025-04-28 15:10:29 【字体:

于长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办理山水人家D、E两区居民房产证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接到该建议后,明山区分别向本溪绿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华厦(集团)有限公司发函,积极推进房屋产权证办理工作。按照《关于深入化解已售商品房不能办理产权证问题的指导意见》(辽自然资发〔2022〕67号)及《本溪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转发本溪市房屋确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本溪市化解已售商品房不能办理产权证问题若干措施〉的通知》(本信联发〔2022〕16号)等相关规定,将由明山区明确代办主体,完善有关手续。目前,绿地山水人家D、E区办理产权证工作问题,绿地集团已完成房产、宗地测绘等工作,但因山水人家D、E区房屋私自改建违建较多,测绘面积和结构与原规划设计不符,根据《本溪市禁止居住区违法建设若干规定》(本溪市人民政府第173号)要求,如有违建拆改不得办理房产证,明山区已将该问题上报市自然资源局。

市自然资源局明确,如有居民配合拆除违建,恢复原结构,由明山区委托第三方开展质量鉴定,鉴定合格后由市不动产管理中心办理房产证。

下一步,明山区将认真落实您的建议,持续跟踪绿地山水人家D、E区办理产权证工作,督促相关部门与居民做好沟通联系,配合拆除违建。

本溪市明山区人民政府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