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sqrmzf-2025-00272 发布机构: 明山区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本溪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本溪市区内及市区周边的太子河小支流(<50km2)河道治理的建议》(第4031号)答复 主题分类: 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发布日期: 2025-04-28 成文日期: 2025-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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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本溪市区内及市区周边的太子河小支流(<50km2)河道治理的建议》(第4031号)答复

发布时间:2025-04-28 15:30:18 【字体:

宋滋谭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本溪市区内及市区周边的太子河小支流(<50km2)河道治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明山区河流众多,境内有河流26条,市管河流1条为太子河(境内长度左岸约18.7km,右岸约12.1km),区管河流19条,3条主要河流分别为卧龙河(22.6km)、南沙河(21km)、下牛河(11.69km)和14条支流及8条城市山洪沟。近年来,明山区委、区政府一直致力于主要河流的综合治理工作,2024年对下牛河、老官河、赫地河、卧龙河等河流进行河道治理,累计投入资金1800余万元,河流面貌得到极大改善。

下一步,结合明山区河流实际情况,逐步改善河流生态。一是提高河流生态流量,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进一步加强河岸带保护与管理,控制河岸带不合理的人为活动,制定河岸带管理规划,明确河岸带的功能定位和管控措施,建立系统完整的水生态文明体系,从源头保护水资源和水生态。二是加强水生物多样性的监测管理,定期开展监测与评估,加强水环境治理及水资源管理,加大河湖“清四乱”及河道垃圾清理力度,建立长效机制,加强执法监督,打击涉河违法行为,加大河长制宣传力度,做好河道生态保护。三是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提升河道防洪能力,以流域为单元,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复核并合理确定防洪标准,增强河道行洪能力,对山洪沟等薄弱环节实施堤防加固、护坡建设等工程措施,同时建立健全防洪隐患排查应急管理机制。四是依托生态立市,推进水利工程生态建设,以“河长制”为基础,以建设生态自然的景观化流域环境为目标,全面建设辖区内河道生态综合治理工程,确保提高河流生态管理和景观效果。

 本溪市明山区人民政府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