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sqrmzf-2026-00236 发布机构: 明山区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市第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 《关于清理原钢校小市场的建议》 (第5113号)答复 主题分类: 市人大建议
发布日期: 2026-04-27 成文日期: 2026-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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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第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 《关于清理原钢校小市场的建议》 (第5113号)答复

发布时间:2026-04-27 16:16:59 【字体:

关睿达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清理原钢校小市场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原钢校小市场废弃商户的房屋荒废多年,为违章建筑,已成危房,原本溪市城市管理处于1997年对此地违章建筑发放了《违章建筑管理证》,故明山区暂无法拆除。下一步,明山区将配合市自然资源局做好违章建筑认定工作,待市自然资源局认定完毕后,明山区进一步推动该处违章建筑拆除工作。

鉴于原钢校小市场常年废弃,环境卫生较差,影响周边居民日常生活的情况,明山区已组织属地社区于2023至2025年创城期间曾多次对该处进行集中清理整治行动,通过清理废弃物、清运残土、清除小广告、粉饰墙面、铲除地面附属物及杂草、用铁板对沿街废弃商户房屋破损处进行修补等一系列行动,使周边环境卫生得到极大改善,得到了附近居民的普遍认可。

为持续巩固整治成果,强化长效治理,明山区将持续对原钢校小市场进行“常态化、精细化”管理,充分发挥属地社区网格作用加大对该区域环境卫生的清理力度,确保第一时间发现环境问题、第一时间整改。同时,不定期组织社区工作者、志愿者以及党员冬除雪、夏除草、清理各类小广告,并以宣传栏、微信群等为载体宣传倡议,提升居民文明意识,引导周边居民共同保持此处环境卫生。

 

 

 

明山区人民政府         

 2026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