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朱姝颖同志等职务任免的决定

来源: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6-06-16 16:50:57 浏览次数: 【字体:

(2026年6月16日明山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一、决定任命朱姝颖为明山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二、决定任命郑巍为明山区商务局局长。

三、决定任命高晶为明山区审计局局长。

四、决定免去崔玉婷的明山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五、决定免去郑巍的明山区审计局局长职务。

六、决定免去王莉的明山区商务局局长职务。

    七、决定免去黄作宇的明山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