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杨泽昌等同志职务任免的决定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2-04 14:14:28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经明山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任命:

杨泽昌同志为明山区司法局局长;

于铁成同志为明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聂永刚同志为明山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柏哲同志为明山区商务局局长;

于莹同志为明山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局长;

刘勉同志为明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决定免去:

于晓峰同志的明山区商务局局长职务;

张广福同志的明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王永启同志的明山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局长职务;

杨泽昌同志的明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职务;

王凤祥同志的明山区司法局局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