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周大庆同志任职的决定

来源: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03-14 16:50:33 浏览次数: 【字体:

(2022314日明山区第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次会议通过)

经明山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任命:

周大庆同志为明山区人民政府副区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