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徐杨等任职的决定
(2015年9月17日区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经明山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讨论通过,任命:
徐杨为明山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王芳为明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金鑫为明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2015年9月17日区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经明山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讨论通过,任命:
徐杨为明山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王芳为明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金鑫为明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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