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畅等任职的决定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3-28 14:37:47 浏览次数: 【字体:

经明山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任命:

刘畅为明山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吴晓儒为明山区人民法院审判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