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春竹等同志任职的决定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2-04 14:16:06 浏览次数: 【字体:

经明山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任命:

刘春竹为明山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张强为明山区人民法院审判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