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希等同志职务任免的决定

来源: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03-04 15:27:45 浏览次数: 【字体:

202134日明山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经明山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任命:

李希为明山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李攻科为明山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张晓宇为明山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季蕴芹的明山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崔志英的明山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监督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艾利军的明山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赵国芳的明山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李宽的明山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王东的明山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吴晶的明山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韩跃文的明山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李主清的明山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吕娜的明山区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