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山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明山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1-05 15:04:03 浏览次数:50 次 【字体:小 大】 (2020年12月24日明山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明山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明山区人民法院院长姜应涛所作的《明山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打印正文】 上一条:明山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明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 2019-12-23 ] 下一条:明山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明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 2021-0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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