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八届人大第四次会议关于明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决议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6-08 11:23:17 浏览次数: 【字体:


区人民检察院:

    现将明山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明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明山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明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明山区人大常委会

2015年12月28日

附件:


明山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明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5年12月28日明山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明山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建廷所作的《明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