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msqrmzf-2025-00393 | 发布机构: | 明山区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明山区应急物资采购)的采购公告 | 主题分类: | 政府采购 |
发布日期: | 2025-07-31 | 成文日期: | 2025-07-31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本溪市明山区应急物资采购)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本溪市明山区应急物资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中电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8月0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ZD20250713
项目名称:本溪市明山区应急物资采购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500000.00元
最高限价(如有):400元/吨
采购需求:水泥PC42.5(报价包括材料价、税金、运输及装卸等费用)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日内完成(具体时间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必须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商或销售商,具有水泥生产资质或销售资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31日至 2025年08月5日,每天上午8:00至11: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本溪市明山区程家街(辽宁中电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300元/套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8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溪市明山区程家街(辽宁中电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8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溪市明山区程家街(辽宁中电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新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三证合一)。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本项目资格后审,以上资格文件只作为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资料,资格审查有评标委员会进行审核是否合格。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本溪市明山区应急管理局
地址: 本溪市明山区滨河北路
联系方式: 024-445996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中电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本溪市明山区程家街
联系方式: 18341476853
邮箱地址: 47356389@qq.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 18341476853